【部门解读】《关于推进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含国有金融机构)年度审计全覆盖的意见》政策解读-pg电子麻将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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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含国有金融机构)年度审计全覆盖的意见》(皖审委办发〔2022〕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省属企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审计机关在省属企业审计中,仍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省属企业改革经营发展,需要引起重视并持续改进。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加强省属企业审计监督,对重点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每年都要开展审计,对其他企业也要落实常态化审计监督要求。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防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省审计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研究起草了《意见》初稿。2022年3月至4月,通过座谈、征询意见等方式,征求了部分省属企业、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省审计厅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名义联合印发。
三、出台目的
全面加强重点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审计监督,通过常态化、全方位的“经济体检”,促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属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营风险防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六个维度阐释了对重点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全覆盖应把握的原则和重点,实现的方法和路径,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一是坚持科学覆盖。每年第四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虑省属企业功能类别、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规模、管理状况、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因素,建立审计重点企业名录,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经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意见建议,今年将26户省属企业列入重点企业名录。对重点企业,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实现每年审计1次的目标。对其他企业,将通过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审计“回头看”等方式,落实常态化审计监督要求。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内部治理和经济风险防控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揭示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审慎区分和把握,落实容错免责机制。
三是统筹审计资源。统筹运用国家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实现科学配置和优势互补。建立完善省属企业内部审计人才库,常态化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参与重点企业审计项目,充实审计资源力量,提升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四是创新审计方法。在重点企业审计中,加强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定期向审计机关报送电子数据信息、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共享省属企业数据信息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审计监督效能。
五是强化审计整改。会同纪检监察、组织、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常态化跟踪检查省属企业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动态,采取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六是深化成果运用。通过移送处理、通报审计结果等方式,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起来,促进重点企业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综合有效运用。注重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提炼、分析,通过审计信息、审计要情专报等形式,推动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点企业年度审计全覆盖推进机制,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牵头、综合、业务等处室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加强审计项目立项研究。
二是强化审计管理。加强审计调查研究,科学确定审计重点事项、重点内容、重点任务。创新和优化审计组织方式,统一调配审计力量,协同组织实施。严格审计质量控制,牵头、综合处室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三是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密切与巡视、纪检监察、组织、国有资产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定期通报、交流机制,在问题线索移送、案件协同查办、查处结果反馈等重点工作上加强协同、联动。
省审计厅每年将制定重点省属企业年度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并印发自查自纠工作要点和问题清单,有关企业据此开展自查自纠,并于每年7月底前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一并纳入审计机关审计内容。
政策解读机关:安徽省审计厅
咨询处室:企业审计处
联系电话:0551-64678274